安华白云拍卖行有限公司

1、1996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函[1996]55号"文,同意我公司经营罚没车辆拍卖业务。
2、1998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函[1998]54号"文,指定我公司为广东省缉私罚没物品拍卖机构。
3、1999年1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以"穗国房函[1999]28号"文,同意我公司从事房地产拍卖业务。
4、1999年7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公司承办了广东省超标小汽车的专项拍卖。
5、1999年8月,经省院批准,被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选定为处理广东国投破产企业资产的四家国内拍卖行之一。
6、2000年 4月起,被广东发展银行指定为承办该行不良资产的拍卖行。
7、2000年6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海关总署批准,同意我公司为全国六家缉私罚没车辆拍卖试点单位之一。
8、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区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委托拍卖机构之一。
9、2001年起,被中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东方、长城、信达、华融)的广州办事处指定为拍卖机构之一。
10、2002年,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选定为省属发电资产拍卖的三家拍卖机构之一。
11、2002年起,被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指定为不良资产拍卖的拍卖机构。
12、2004年起,被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指定为不良资产拍卖的拍卖机构。
13、2007年1月,成为广州市地税稽查系列2007至2008年度委托拍卖(评估)工作的候选机构。